根据<省委组织部 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省财政厅《关于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后对部分工作人员发放一次性退休补贴的通知》>(鄂人社发[2015]54号)和<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湖北省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若干问题处理意见(一)》的通知>(鄂人社发[2017]8号)相关文件的规定,普通中小学、幼儿园、特殊教育学校、工读学校、职业初中、成建制中、初等成人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技工学校2014年10月1日以后退休的教龄满30年的男教师、教龄满25年的女教师可以按照规定享受退休后一次性补贴。
近日,江陵县人社局特邀荆州市人社局工资福利科成科长一行到我县教育局审核2016年7月后退休教师的一次性补贴。审核101名退休教师的人事档案,主要审核其教师资格证、教师职务职称以及教师的教龄等。其中有95名教师完全符合政策,可以按照规定享受教龄一次性补贴。
待市局审核通过后,我们一定尽快将退休教师的补贴落实到位。(人事管理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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