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能帮你拿到质量更好、价格更优惠的农副产品,保证你赚钱。”湖北荆州匡某在江陵被人以销售农副产品为由诈骗了现金6万元。目前,江陵县公安局已依法将犯罪嫌疑人刑事拘留。
2017年3月18日,一中年男子慌张跑进郝穴派出所,称自己被人骗了6万块钱。在他断断续续的叙述中民警了解到,男子姓匡,51岁,沙市人,在江陵县做农副产品生意。近日,曾经在生意上有过往来的伙伴刘某提议为他“寻找更优质的货源,质量会更好,价格也更优惠,最重要的是大大增加了利润”,匡某一听觉得还不错,便同意了。随后,刘某不辞辛劳的多次往返荆门为匡某联系货源,检验产品的质量,因是熟人介绍,双方都比较满意,只待商谈好细节后付款提货。
15日,刘某以需要先付部分款项为由在匡某处拿走了6万元现金,并承诺对方会在3日后送货上门,到时要一并结清余款。3天时间很快过去,但承诺好的货物却迟迟没有到来,匡某拿出手机准备问问情况,却发现刘某电话竟然关机。细想之下才觉得疑点重重,自从6万元的款项拿走之后,刘某便再没联系过他。再次与供货商联系之后,供货商表示也在等自己的回复,根本没有向刘某提过需要预付部分款项的事。此时,匡某才惊觉被骗,一边懊恼自己的粗心大意,一边赶紧上派出所报案来了。
了解案情后,民警根据匡某提供的线索,立即开展侦查,在摸清刘某的活动轨迹后,即刻赶赴荆门,通过连续多天的侦查追捕,终于6月28日在其荆门市沙洋县住处将其抓获。经过审讯,犯罪嫌疑人刘某详细交代了其实施诈骗的事实经过。
目前,刘某已被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江陵县公安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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