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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陵县创建省级文明县城工作方案之创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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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表于 2017-4-28 10:14:19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QQ截图20170424161256.jpg
    江陵县创建省级文明县城工作方案
    指导思想和创建目标
    新一轮创建活动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紧扣“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和“五位一体”总体布局,以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主线,以“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理念为指引,以加快建设“两区一中心”、全面建成幸福小康新江陵战略为主题,以提升市民素质、提升城市形象、提升幸福指数为目标,以营造良好环境为重点,以“五城同创”为抓手,坚持世界眼光、国家标准,坚持政府主导、市民主体,坚持“城市靠创建、创建靠市民、创建成果与市民共享”理念,深入开展创建活动,不断提升创建水平,确保省级文明县城创建成功。

    主要工作任务

    1、城市功能
    ◆  规划布局。主体功能定位清晰,经济社会发展、城乡、土地利用、生态环境保护等规划“多规合一”,生产空间、生活空间、生态空间布局合理,生态保护红线,城乡规划“三区四线”管控到位;城市框架及空间结构符合城市规划要求,商业区、文化区、生活区、休闲区功能分区合理;建筑空间有序,公共设施造型美观实用;充分展现城镇历史记忆和地域特色,山水生态格局得到有效保护。

    ◆  生活功能。城区供水普及率不低于98%,供电覆盖率达100%,燃气普及率不低于90%,互联网宽带普及率达到100%;每万人标准化菜市场数量不少于0.5个;建成区每平方公里公厕数量不少于5个;人均公共停车场面积不少于0.8平方米;人均公园绿地面积不少于9平方米;每平方公里公交线网密度不少于2.5公里;每千人常住人口拥有医院床位数不少于2.5张;学前三年毛入园率、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指数达标。

    ◆  文化功能。图书馆、文化馆(或群艺馆)、爱国主义教育基地等公益性文化设施建设达标并免费开放;建有数字电影院;推进广播电视传输覆盖网发展,达到国家规定的公共服务标准;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中小学、社区公共图书室(书屋、阅览室)实现全覆盖;图书馆人均藏书量不少于0.75册(件);人均体育场地面积不低于1.8 平方米;社区综合文化服务中心“五个一”建设到位;未成年人校外活动场所建设管理到位,功能得到充分发挥,无以赢利为目的的经营活动;建有校外未成年人心理健康辅导站(点)、未成年人法制教育宣传场所

    ◆  城市安全。城市公共消防基础设施齐全完好;城市排水防涝工程体系完善;立体化社会治安防控体系、电子视频监控系统完善;社区建立警务室,配备专职民警、辅警,治保组织健全,建立10人以上专职安全巡逻队;110、119接警文明、出警迅速、处置规范;无严重影响社会和谐稳定的重特大事件和公共舆情事件发生,未发生较大以上火灾事故,杀人、爆炸等重大恶性案件全部侦破;群众安全感、社会治安满意度达90%以上,执法机关执法公正满意度达80%以上。

    2、设施建设
    ◆  公共场所设施。主次干道、广场亮灯率98%以上,背街小巷亮灯率95%以上;垃圾容器设置合理,功能完好;公厕设施完备;报栏、座椅、雕塑等设施无弄脏、损坏现象;环境卫生干净整洁;公共建筑以及新建住宅设有无障碍设施。

    ◆  道路设施。道路无破损、毁坏现象,路面无坑洼积水,人行道平整畅通,设有盲道等无障碍设施;交通标识清晰,红绿灯、护栏、窨井等设施完好,无污渍、无损坏现象;道路雨水口设置间距合理,排水畅通;行道树、绿化带美观整洁,养护到位,无缺株少株现象。

    ◆  广告设施。户外广告招牌布局合理,设计规范,内容健康合法,设置安全,融入城市建设整体,成为城市景观。

    ◆  社区设施。建有社区志愿者服务站点;每个小区至少设置一个宣传橱窗,内容每季更新。

    3、城市管理
    ◆  市容秩序管理。店铺整洁有序;店牌规整,店外无乱牵乱挂和出店经营现象;主次干道清扫保洁率100%,干净整洁,无暴露垃圾;无流动摊贩沿街乱摆摊设点,无违章占道经营现象;无乱张贴、乱刻画、乱涂写现象;无盯人拉客、散发小广告现象。

    ◆  公共场所管理。旅游景点、广场、公园等公共场所环境整洁,设施齐全,管理到位;所有室内公共场所禁烟标识醒目,无烟具摆放;公厕干净整洁,卫生达标;蚊蝇鼠蟑密度“四害”密度不低于国家C级标准;娱乐服务场所消防设施完好,环境整洁,服务规范,秩序良好,无营利性陪侍等现象;上网服务场所证照齐全,消防设施完好,规范经营,环境整洁,秩序良好,设有明显的“未成年人禁入”警示牌,严格落实上网实名制,无未成年人上网,有禁止吸烟标志,无吸烟现象。

    ◆  交通管理。交通安全通畅,市民对交通便捷满意度≥60%;公汽、出租车运营监管到位,服务规范,无非法营运现象;公交站点分布合理,站牌设置规范;客运站环境整洁、设施齐全、服务规范、管理到位。

    ◆  市场管理。市场分区合理,环境整洁,设施配套,秩序良好;证照齐全、亮照经营,不出售假冒伪劣商品和无厂名、厂址等来源不明的商品;商品明码标价,设置复检计量器具,投诉举报处理及时有效;积极开展文明诚信示范市场、诚信经营户创建公示活动和放心消费创建活动;经营烟酒的场所在显著位置设置“禁止向未成年人出售烟酒”的标志;出版物市场管理到位;“扫黄打非”成效明显,未发生非法出版、制黄贩黄、侵权盗版等恶性事件。

    ◆  食品、药品管理。餐饮单位、食品流通单位证照齐全,悬挂量化分级管理信息公示和动态等级处置公示牌,经营环境整洁,卫生达标,公共用品用具消毒制度落实,无制售过期、变质、伪劣有毒有害食品;开展爱粮节粮教育,参与文明餐桌行动,在营业场所内设有不剩饭不剩菜的提示;严格实施药品经营许可制度,药店经营行为规范,无张贴违法广告及销售假、劣药行为,公布举报电话,问题药品得到及时查处。

    ◆  校园周边管理。中小学校门口有安全设施、安全标识,无乱停乱放现象,校园周边治安、卫生环境、交通秩序良好;中小学校园周边200米内无上网服务场所、游艺游戏场所等娱乐场所及性保健用品商店,无无证诊所,无从事非法经营活动的游商和无证照摊点,无“三无食品”,无恐怖、色情的玩具、饰品和出版物销售。

    ◆  建筑工地管理。工地安全管理落实到位,无重大安全责任事故发生;工地出入口道路硬化、整洁有序,文明施工,无现场搅拌混凝土,无车轮带泥上路、渣土漏洒、违规施工扰民现象;建筑工地须采用硬质围挡封闭施工,建筑围挡不违规占盲道、消防通道等公共领域,工地围墙美化,“讲文明树新风”公益广告占封闭围挡墙体面积的比例不少于30%。

    4、公共服务
    ◆  政务服务。政府依法行政,公布权力清单,减少审批事项,压缩审批时限,优化审批程序;政府部门政务公开,全面落实“三集中、三到位”;政务中心服务优质高效;加快政府诚信体系建设,建立企业与重点人群的信用信息公开和共享机制,有诚信信息查询网络平台;有诚信企业及个人信息,有失信企业及个人不良记录,有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管理制度和失信企业“黑名单”制度,并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社会公布;市民服务热线电话和12348法律服务专线有效运行;群众对政府服务态度、行政效率满意度达80%以上。

    ◆  “窗口”行业服务。服务场所环境整洁有序,设施齐全,有便民服务措施,有“遵德守礼”宣传提示标志;工作人员遵守职业道德,操作符合规范,服务热情,优质高效,使用普通话;服务制度、收费标准、办理程序公开,文明引导有力,有高效的投诉处理机制。

    ◆  社区服务。社区党员群众服务中心达标,管理规范、服务周到、环境整洁;社区文化活动场所长期向社区居民开放;生活垃圾定点投放、定时清运,垃圾房、箱(桶)完好、整洁、密闭,住宅楼内干净整洁,无违章搭建现象;旧居民小区创造条件积极推行物业管理;新建居民小区物业管理规范有序;落实社区党组织领导下的居委会、业委会、物业企业“三方联动”机制。

    5、生态文明
    ◆  污水及垃圾处理。城市污水处理率不低于90%,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100%。

    ◆  水域管护。堤岸无垃圾堆积;护坡完好;绿化、美化良好;水面无漂浮垃圾;水质良好,无发臭发黑现象。

    ◆  环境质量。空气优良天数占全年天数不低于85%;建成区绿化覆盖率不低于36%;辖区城市水环境质量达标率达到100%;环境噪声平均值在60分贝以下;公众对城市环保工作的满意率达75%以上。

    6、市民素质
    ◆  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学习教育纳入党委中心组学习安排;广泛开展文明单位、文明家庭、文明校园创建活动;各行业开展十星创建活动;全员全域全覆盖落实基层思想政治工作,落实《湖北省基层思想政治工作改革创新实施方案》,分级建立示范点,总结推广一批先进典型;组建理论宣讲团和百姓宣讲团,深入基层机关、企事业单位、乡镇(农村)、街道(社区)进行宣讲,每年村镇各基层单位至少宣讲一场;在公园广场、车站码头、街头巷尾等场所宣传推广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形成浓厚氛围;在各类媒体上开办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专题专栏;发挥网站、微博、微信、客户端等平台载体的作用,全域全覆盖做好“微宣传”,传播好社会正能量。

    ◆  人文素养。深入开展法律宣传、科学普及和群众性文化活动、全民健身活动;经常性开展纪念活动和民俗娱乐活动;中小学、幼儿园深入开展“朝读经典”、“起点阅读”等弘扬传统文化活动以及未成年人法制宣传教育、安全自护教育等活动;广泛开展“戏曲进校园”活动;每年全域性全民阅读活动不少于2次。

    ◆  道德素养。经常性地开展邻里互助、扶贫帮困、红十字人道服务等活动;市民注册志愿者人数占建成区常住人口总数的比例≥5%,对志愿服务行为的认同与支持率≥90%;友善对待外来人员,耐心热情回答陌生人的询问;无虐待、不赡养老人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事件发生;层层推选宣传全国道德模范、中国好人、荆楚楷模、最美家庭等道德典型。

    ◆  文明行为。公共场所无乱扔杂物、随地吐痰、赌博、吵架、斗殴等不文明行为,所有室内公共场所和工作场所无吸烟现象;组织开展文明交通行动人车各行其道,无闯红灯、乱穿马路、翻越隔离栅栏现象,乘坐公交车遵守秩序,自觉排队,主动让座;组织开展“讲文明树新风”公益广告原创作品征集活动,并积极参与中央、省级征集活动;各类属地媒体保质保量按时刊播“讲文明树新风”公益广告,无发布虚假有害信息现象;利用网站微博、微信、客户端等网络平台,广泛开展网络公益活动和网络文明传播行动;群众对文明创建知晓率达80%以上。

    7、村镇建设管理
    ◆  村镇建设。交通、水利、通讯、电力、医疗、环卫、公厕等基础设施完备,维护情况良好;镇区建筑造型结构美观,环境整洁;传统村落文化遗产得到基本保护;村庄整洁有序,进村道路平整畅通,无私搭乱建现象,“村村通”工程实现年度目标,户有垃圾收集容器,村有垃圾收集点(箱)。

    ◆  村镇管理。市场、上网服务场所、餐馆、娱乐场所等经营规范、管理到位;临街店铺无出店经营现象;校园周边治安、卫生环境、交通秩序良好;农村卫生保洁制度落实到位,饮用水卫生合格率不低于全省平均水平,卫生厕所合格率达90%以上;无暴露垃圾、焚烧垃圾、焚烧秸秆、污水横流等破坏生态环境的现象;无黑臭水体;居民对居住环境满意度达80%以上。

    8、村镇公共服务
    ◆  社会服务。建有功能完善的村党员群众服务中心;农村网格化信息服务管理体系作用充分发挥;乡镇便民服务中心设施齐全、管理到位、服务高效,投诉处理机制健全;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大病保险制度、城乡社会救助制度有效落实;精准扶贫工作扎实有效,贫困人口建档立卡、贫困村脱贫销号工作实现年度目标,积极推进文化扶贫、智力扶贫。

    ◆  村镇治安。镇区消防设施完好,设有电子视频监控系统,治安组织和治安巡防队伍健全;村镇社会治安良好。

    ◆  公共文化。乡镇政府所在地每年免费送戏曲等文艺演出不少于5场,为每村免费送戏曲等文艺演出不少于1场;每村每月免费提供1场数字电影放映服务;农家书屋实现全覆盖,每年补充更新图书不少于60种,报刊不少于10种,每周开放时间不少于5天,每天不少于4小时;每年开展全村读书活动不少于4次。

    9、乡风文明建设
    ◆  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村有一场(文化广场)、一墙(农村政策宣传、核心价值观等内容的宣传文化墙)、一榜(十星榜、好人榜、乡贤榜等),户有十星牌;“遵德守礼”提示牌醒目可见。

    ◆  乡风建设。常态化开展“好家风好家训”宣传展示活动;利用民族传统节日开展民俗娱乐活动;订立乡规民约,移风易俗,发挥村民自治组织作用,经常开展民主评议、劝导活动;无大操大办、奢靡攀比等不良风气,无“黄赌毒”等社会丑恶现象。

    实施步骤
    2017—2019年省级文明县城创建活动,分三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
    (2017年1月—2017年4月):
    创建启动阶段。

    第二阶段
    (2017年5月—2018年12月):
    创建实施阶段。

    第三阶段
    (2019年1月至检查验收):
    迎检验收阶段。

    工作措施
    强化组织领导。进一步完善党委领导、政府主导、条块结合、以块为主的文明县城创建工作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

    落实工作责任。各地各部门“一把手”是省级文明县城创建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要对本地、本部门的创建工作负总责。

    开展推进活动。充分利用创建省级文明县城契机,大力开展好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主题教育活动、公益广告宣传活动、文明创建活动、志愿者服务活动、城市环境综合整治活动和关爱未成年人活动,切实推进省级文明县城创建工作深入开展。

    加强督办检查。在县“五城同创”工作指挥部的统一领导下,进一步完善创建工作定期汇报和通报制度,通过现场观摩、专题督办、工作视察、明察暗访等形式,推动工作落实;县文明办要充分发挥指导作用,定期开展县域文明指数测评活动,及时发现问题、改进工作,提高创建水平;充分发挥媒体的舆论监督作用,公开曝光,督促整改。

    营造创建氛围。各地各部门要广泛宣传、广泛动员,提高广大干部群众对创建省级文明县城的知晓率和参与率。(江陵电视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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