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陵电视台】江陵县森林公安局依法查获一批野生蛇
4月14日,260余条野生蛇被江陵县森林公安局民警放归大自然。
4月13日,县森林公安局刑侦队接群众举报,有人通过客车贩运野生蛇。接警后,县森林公安局局长王长江带队赶到江陵县客运站蹲守。上午10时许,一辆荆州至岳阳的长途客车驶入江陵县客运站,民警上车检查,在车厢底部的货箱里,查获3个装有野生蛇的泡沫箱,泡沫箱四周戳有透气孔,里放有冰块。经查询,货主并不在车上,承运司机也不知道货主是谁,不能提供这批蛇的合法来源证明。
随后,民警将承运这批蛇的客车司机带回调查。经调查,这批蛇为湖北省重点保护野生动物黑眉锦蛇和乌梢蛇,总重238.9斤,260余条,从沙市启运准备运往湖南岳阳销售,运输途中未持有合法来源证明。该运输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第三十三条第二款规定,构成未持有合法来源证明运输非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第四十八条第二款规定,江陵县森林公安局依法没收了这批野生蛇。
4月14日,江陵县森林公安局将这批蛇分15处放归大自然。(江陵县林业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