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A的每日心情 | 开心 2021-10-13 16: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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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陵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江陵县计划生育协会 关于开展第四届关爱计划生育家庭女孩助学行动的公告
为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计划生育和计划生育协会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落实中央、省委关于精准扶贫工作的部署和要求,深入推进生育关怀行动,进一步提升计生家庭的获得感,帮助解决计生困难家庭女孩上大学难的问题,营造有利于女孩成长和发展的良好社会环境,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根据省市计生协统一安排,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县计划生育协会决定在全县范围内开展第四届关爱计生家庭女孩助学行动。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资助对象和条件
(一)资助对象
省级:在2017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统一招生中被全日制一类本科院校录取的女孩。
市级和县级:在2017年被全日制普通高校录取的女孩。
(二)资助条件
资助对象需同时符合下列三个条件:
(1)户籍在湖北省的计划生育家庭的女孩;
(2)计划生育协会会员家庭;
(3)城乡低保户,或精准扶贫对象,或因受灾、重大疾病等原因导致难以维持基本生活的。
独女户、烈士家庭、少数民族、残疾家庭的女生优先。
(三)不予资助的情况
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予资助:
1.家庭拥有小轿车、装修豪华楼房、使用高档通讯工具的;
2.购买高档娱乐电器、时装、首饰等奢侈品的;
3.经常出入酒店进餐,节假日经常外出旅游或其它高消费行为的;
4.录取为国防生、免费师范生的;
5.录取后有其他同类助学金资助的。
二、资助标准及资助人数
省级资助3名,一次性给予每人10000元人民币;市级资助6名,一次性给予每人4000元人民币;县级资助50名,一次性给予每人2000元人民币。
三、申报程序
(一)调查摸底(4月1日-20日)。各地计生协根据教育、民政等相关部门提供的学生信息,对照资助条件,逐户走访核实拟资助对象家庭生活状况、个人学习成绩等,准确掌握品学兼优、符合申报条件的考生名单。
(二)组织申报(4月21日-25日)。社区(村)计生协指导符合条件的拟资助对象提供以下资料:
1、填写《湖北省计划生育协会关爱计生家庭女孩助学行动资助申请表》(省级、市级、县级),可在县、乡计生协领取;
2、本人及家长或其他法定监护人身份证复印件;
3、《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资金领取证》或《农村特困户救助证》或《残疾证》复印件;
4、计划生育协会会员相关证明材料;
5、家庭成员患有重大疾病的诊断证明复印件。
(三)初审上报(4月26日-28日)。市(州)、县(市、区)、乡(镇)、村(社区)计生协逐级审核申报资料,并加盖公章后以县为单位分别上报省、市计生协。
(四)调查核实(5月2日-8月15日)。省、市、县计生协初审后对拟资助对象入户调查核实。
(五)审核确定(8月16日-8月20日)。第一批招生录取结束后,各地及时将拟资助对象的高考成绩、录取通知书上报省、市、县计生协,结合核查情况综合确定拟资助对象名单。
(六)网上公示(8月21日-8月26日)。对审定的资助对象在省、市计划生育协会网站上进行公示。
(七)资金拨付(9月1日-9月20日)。市、县计生协将资助款转入受助对象的银行账户中。
四、有关要求
1.严肃纪律,严格把关。各级卫生计生部门、计生协组织要牢固树立纪律和规矩意识,在守纪律、讲规矩上作表率,把最贫困且品学兼优的计生家庭女孩推荐上来,严禁徇私舞弊、弄虚作假,一经发现,将追究相关部门和人员的责任。
2. 严把公示环节。各地必须对每名拟受助对象在其居住地所在的村(社区)公告栏上进行墙上公示,公示时间不得少于7天,并对每个公示对象的纸质公示文本和张贴有该公示的公示栏全貌分别拍照。公示照片上交县计生协统一审核后上报市计生协。
3.确保本人签字。以县计生协为单位填写《2017年关爱计生家庭女孩助学行动受助对象领款签字表》,并由受助对象本人签字,加盖县计生协公章。
4.办好受助对象本人银行卡和账号。为保证资助款安全,提高资金拨付效率,受助对象必须提前办理好本人的银行卡账号,不得使用他人银行卡账户代收资助款。
5. 征集好励志故事。励志故事主题要积极健康,乐观向上,体现计生家庭女孩矢志于学、自强不息、孝行感恩、励志成长等良好品行,展示计生家庭的文明家风和计生家庭女孩的良好素质。受助对象励志故事文字要生动活泼,叙述真实感人,有较强的可读性和故事性,字数在2000字左右,另附3幅彩色电子照片,反映个人学习、家庭生活和社会关爱的情景。
联系人:徐晴
联系电话:0716—4732275 15090824141
江陵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江陵县计划生育协会 2017年4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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