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A的每日心情 | 开心 2021-10-13 16: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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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共江陵县委 江陵县人民政府关于全力推进扶贫攻坚的十条意见》(江发〔2016〕1号)文件精神,对江陵县精准扶贫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对象、农村五保供养对象和农村孤儿实施医疗扶贫,扶贫对象取消新农合住院起付线,政策范围内住院费用报销比例提高5%。为落实“精准扶贫、不落一人”的要求,县医保局依据县扶贫中心和救助局提供的医疗扶贫人员名单,迅速行动,组建专班,在新农合信息系统准确进行对应、设置,确保这类人员住院后即时享受医疗扶贫政策。
截至2月28日,全县共计1549名农村贫困人口住院治疗,发生医疗总费用641.03万元,新农合补偿费用433.49万元,其中基本补偿361.94万元,免住院起付线及提高5%比例补偿71.55万元。(江陵县医保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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