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A的每日心情 | 开心 2021-10-13 16: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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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湖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财政厅关于调整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基本工资标准和增加机关事业单位离休人员离休费三个实施方案的通知》(鄂政办发〔2016〕101号)文件要求,江陵县人社局迅速行动,扎实开展工资调整审批工作。
一是启动迅速、周密安排。及时向县委、县政府汇报全省工作会议精神,结合江陵县实际,参照中央省市基本工资调标实施方案制定出工作方案,用于指导全县工资调整工作。二是组织有序、强化责任。在全县范围内传达省市有关重要会议和文件精神,要求各单位准确理解和把握文件精神,严格执行相关政策,各单位明确经办人员严格按照工作方案开展相关工作。三是加强落实、稳步推进。要求各单位经办人员严格按照方案明确好职责和目标,将任务结构逐一细化,保证按时间节点完成任务。县人社局人事科工作人员则严格对照规定标准,仔细复核每一位在职和离休人员增加的金额,确保严格按政策审批。
截止目前,已顺利完成全县机关(含参公管理人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调整基本工资的审批工作,此次调整4000多人,人均月增资约300元,从2016年7月开始执行。(江陵县人社局 王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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