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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谈天说地] 这种车千万不能买!时速30公里碰撞=脑震荡、骨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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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6-7-19 1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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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LV.6]锋芒毕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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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表于 2017-1-3 10:55:04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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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消费者协会日前透露,中消协此前提请检测的“大阳”、“雷丁”、“金马”三个品牌电动车,均存安全隐患。在相关安全性碰撞试验中,前排乘员颅骨、肋骨骨折风险较高。

    老年代步车碰撞测试结果:致“人”骨折或大失血
    据介绍,中消协在市场上以普通消费者名义购买了标称品牌分别为“大阳”、“雷丁”、“金马”的代步车各一辆,并委托国家汽车质量监督检验中心进行代步车安全性碰撞试验。

    试验结果显示,模拟“驾乘人员”安全系数低,测试中“人身”损害风险明显。具体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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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大阳牌代步车内模拟驾乘人员的假人头部受伤严重,前座发生位移,导致胸部受伤;
    雷丁牌代步车前置电池盒电动机结构入侵乘员舱,假人头部撞击方向盘;
    金马牌代步车不仅没有配备安全带,碰撞过程中座椅也与车身脱离,假人直接撞击方向盘和风挡,而且前排内饰破裂产生大量碎片,可能导致实际人员大失血。

    本次碰撞试验设定的碰撞条件,是比目前一些消费者实际使用情况更宽松的“安全模式”,主要反映代步车依靠自身动力行驶发生单方事故的情况,危险性远低于在城市交通中与机动车发生碰撞事故的情况。

    碰撞试验测试项目为代步车行驶中正面撞击前方壁障的情况,碰撞速度设定为32km/h,低于实际驾驶人通常行驶速度。

    代步车“可以上公共道路、无需驾照”?系虚假宣传!
    值得注意的是,按照现行《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符合GB7258-2012《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规定,且列入工信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的机动车产品,经交管部门核准颁发牌照后方可上路,而此类代步车并不符合以上相关规定。

    中消协表示,代步车经营者在销售中往往误导宣传所谓的“特有性能”及“使用范围”,声称其“可以上公共道路、无须上牌、无需驾照”等,也违反了《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广告法》等有关法律规定。

    代步车将老人置于危险境地  中消协发布3条提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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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来源:央视财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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