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州男子自称借给女网友一万块 对方却逾期不还 俗话说有借有还,再借不难。荆州区的市民瞿先生说,自己最近遇到件麻烦事儿,让他很头疼,借给朋友一笔钱,还款时间到了,朋友却迟迟未还。事实是否如此呢?
瞿先生说,去年通过网络认识了刘女士,见面后发现对方手有残疾,并且已经离异,瞿先生很同情她。后来,刘女士突然说自己家里出了事,急需用钱,出于朋友间的照顾,瞿先生便答应了。
瞿先生称,他借给刘女士一万元,是今年8月13日借走的,说她嫂子子宫癌急用钱。
临近过年,瞿先生等着用钱,已经过了还款时间,于是找对方还钱,对方不仅不露面,还把瞿先生的电话拉入黑名单。
瞿先生称,对方承诺8月31日还钱,如今却把他的电话拉入黑名单,用陌生号打过去,对方竟说不欠钱。
事实是否真的如此?随后,记者拨通了刘女士的电话,得到的却是另一种说法。刘女士告诉记者,她没找瞿先生借钱,说嫂子得病借款是瞿先生编的。
但瞿先生并不认同刘女士的说法,他拿出了一个汇款单复印件,上面显示8月份瞿先生向刘女士汇了一万元。如果说刘女士没有向瞿先生借钱,这一万元汇款单据又是怎么回事?
刘女士表示,汇款单不过是瞿先生替朱女士还的钱,而且瞿先生手中没有任何自己借钱的借条。
关于借钱一事,双方各执己见。加上缺乏借条这一最有说服力的证据,目前无法判定瞿先生是否跟刘女士借了钱。那在平时,我们该如何避免这样的纠纷呢?
律师表示,不管是亲戚朋友、同学还是恋人之间,只要是经济往来,特别是大额经济往来,我们建议大家最好是以书面形式,来确定经济往来的性质。作为借款,应该偿还。如果是赠与关系,赠与完成以后,按照国家法律规定,不是特殊情况,是不允许撤销的。(荆州电视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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