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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陵新闻] 江陵县水利局:关于省委巡视组反馈问题整改情况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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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8-9 14:58:18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QQ截图20160809151600.jpg
  2016年1月8日省委巡视组就巡视问题进行了反馈,我局按照县统一部署,积极展开了问题核查及整改工作。根据党务公开原则和巡视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视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整改工作开展情况
  1、思想坚决,行动迅速收到巡视组反馈意见后,局党委高度重视,立即召开党组会议,就整改工作进行全面安排部署,成立了工作专班,明确分管副局长雷卫忠负责,局建管科、规财科工作人员参与专班进行核查,并制定了《江陵县水利局关于省委巡视组反馈意见的整改方案》。

  2、细化分工,落实整改。根据省委巡视组反馈的问题,共梳理出2大类整改事项,结合单位实际研究制定了6条具体措施。为保障整改工作顺利实施,明确副局长雷卫忠对巡视整改落实工作负总责,其他责任领导按照职责分工,抓好分管二级单位的整改落实工作。做到整改内容明确、责任人员明确、工作要求明确,为扎实开展整改工作打下了良好基础。

  3、上下联动,形成合力。牵头科室担负综合协调责任,针对巡视反馈的问题,会同问题涉及到的各项目法人,收集汇总各项佐证资料,研究制定具体整改措施,切实形成协调联动、协同高效的整改合力。

  二、问题清单及整改情况
  根据县整改办反馈我局需整改问题清单“以邀标方式确定施工单位的水利类工程项目4个,共涉及金额137.16万元”。

  1、江陵县荆西河综合治理工程(6+500-12+950配套)项目
  ①问题核查情况。该项目由江陵县鹤翔开发有限公司出资,郝穴水利管理站为项目法人,局总工程师黄谋松为局分管领导,项目负责人为郝穴水利站站长黄发斌。该项目总投资57.31万元,发包方式为邀标,第一标由业主郝穴水利管理站在江陵县招投标中心组织邀标方式确定施工单位,第二标由县采购办组织邀标方式确定施工单位。中标结果为:第一标段为土建工程,中标单位为石首市兴禹水利工程建设有限公司,中标金额37.16万元;第二标段为设备采购及安装工程,中标单位为宁晋县崇禹水利机械有限公司,中标金额14.87万元。(见荆西河综合治理工程招标资料)

  ②调查结论。该项目邀标符合相关规定。根据《湖北省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见附件)第三条“(一)施工单项合同估算价在20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二)重要的设备、材料等货物的采购,单项合同估算价在10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必须进行招标”、第十一条“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按招标方式分为公开招标和邀请招标,按招标的组织形式分为自行招标和委托招标”的规定。

  2、产权制度改革和创新运行管护机制试点项目(马家寨乡试点、三湖管理区试点)。
  ①问题核查情况。根据水利部、财政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开展农田水利设施产权制度改革和创新运行管护机制试点工作的通知》(水农〔2014〕287号)精神,省水利厅安排江陵县10项试点任务,主要采取7项基本任务加3项探索任务方式开展试点,即“7+3”试点模式(实行建管一体化、建立项目建设管理公开公示制度、探索完善项目补助方式、产权确权和移交、搞活经营权、 建立工程产权所有者筹集为主,政府绩效考核进行奖补为辅落实工程管护经费的长效机制、建立政府绩效考核为基本依据的奖惩办法、探索完善项目建设方式、产权抵押借贷融资、研究制定农业水价改革及精准补贴)。2014年11月省财政厅、水利厅组织专家对我县试点方案进行审查,12月由省发改委、财政厅、水利厅联合批复该项目。

  马家寨试点项目任务为“探索完善项目补助方式”试点,通过先建后补,由当地政府完成窑头埠电灌站建设任务(总投资123万元),待工程竣工验收后,再由试点项目奖补40万元。该项目由马家寨乡政府组织实施,整合了土地项目(负责潜水泵、变压器、配电柜、引水渠护坡等工程内容,资金55.015万元)、航道项目(负责耀新民堤混凝土护坡及取水管墩,资金28万元)、试点县项目(负责项目土建部分,资金40万元)进行建设,2015年1月15日,马家寨乡政府召开专题会议,明确项目法人为马家寨乡农民用水者服务中心,2015年1月20日马家寨乡再次组织乡政府机关干部及各村支部书记召开专题会议,表决推荐由江陵县马家寨建筑劳务有限公司为施工方(见马家寨乡试点项目招标资料)。

  三湖管理区试点项目为“探索产权确权和移交”试点,项目包括两个部分,一是新建龙西进水口闸,二是维修相关涵闸、泵站、渠道。试点项目的任务是通过探索落实水利工程的所有权、明确产权和使用权,对财政投资形成的水利资产进行移交,待工程竣工验收后,由试点项目拨付资金60万元。该项目由三湖管理区组织实施,其中新建项目36万元采用邀标方式发包,维修项目24万元采取集体商定确定施工队伍。2015年1月12日三湖管理区管理委员会召开专题会议,明确项目法人为三湖管理区农民用水者服务中心,同时,确定维修工程施工队伍。2015年2月16日上午9时三湖管理区召开项目邀标专题会议,会议邀请了湖北田源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报价359955.19元)、湖北禹捷建设有限公司(报价358997.13元)、湖北中建联建设有限公司(报价359497.97元)参与竞争投标,经评标小组评选,湖北禹捷建设有限公司中标。

  ②调查结论。产权制度改革和创新运行管护机制试点(马家寨乡)项目存在专题会议集体会商决定施工单位的情况。马家寨乡农民用水者协会会长黄高俊提议不公开招标,会商确定施工队伍,水利站站长杨寿江提出建议由江陵县马家寨建筑劳务有限公司为施工方,对此负有直接责任,马家寨乡纪委对黄高俊同志给予了党内警告处分,马家寨乡党委对水利站站长杨寿江给予了诫勉谈话处分。

  三、健全长效机制,巩固整改成果
  1、建立健全各项制度,规范试点项目建设管理。产权制度改革和创新运行管护机制试点本身为探索性质,要求通过试点县项目建设,逐步完善农村小型水利设施建设管理制度。通过2014年度产权制度改革和创新运行管护机制改革试点,我局已研究制定了《江陵县农田水利设施产权制度改革和创新运行管护机制改革试点工作有关制度文件的通知》(试行),该文件对小型农田水利设施建设与管理、建设项目公开公示、建设与管护补助标准及资金使用管理、产权确权和移交、管护绩效考评工作制定了系类管理制度,我局将通过后续的产权改革试点,不断完善已制定的各项制度,使农田水利设施建设管理逐步制度化、规范化。

  2、严格规范招标程序。一是招标方案中资质条件、评分标准均按相关文件规定设置。二是所有项目均先遴选招标代理,由招标代理进行标段划分、编制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拟定的招标方案一律报请主管局呈报招标主管部门或政府采购中心审核、备案。三是中省投资水利项目全部在省、市进行公开招标。

  3、制定了江陵县水利局水利工程建设程序管理指南,明确责任主体。根据水利部《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管理规定(试行)》(水建〔1995〕128号)、《水利工程建设程序管理规定》(水建〔1998〕16号),结合我县水利建设项目类型特点编制了《江陵县水利工程建设程序管理指南》,明确每个项目建设程序、工作内容、工作牵头人及承办人,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一岗双责”。

  4、组织学习了招投标管理相关规定。2016年1月22日,水利局组织县四湖局、灌区管理局、饮水安全办公室、建设管理办公室等单位班子成员、局机关各科室40人在局五楼会议室开展专题学习,重点学习省水利厅关于印发《湖北省重点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招标投标评分标准》和《湖北省水利水电工程监理招标投标评分标准》、《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规定》、《湖北省招标投标管理办法》、《湖北省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办法》、《江陵县人民政府常务会议纪要4》,会议要求水利工程招标项目要严格遵循公平、公开、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严格实施招投标制度,依法开展招投标活动。

  5、完成了江陵县水利工程建筑公司改制工作。根据水利管理体制改革工作的要求,建设现代企业管理制度,做到政企分开,我局对下属企业江陵县水利工程建筑公司进行了改制,于2015年8月7日在荆州市产权交易中心公开拍卖了江陵县水利工程建筑公司整体产权。

  6、抓好事前监督,强化源头治理。我局在年初与各二级单位签订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状,将党风廉政建设主要任务分解落实,各二级单位将分解任务纳入了年度工作考核目标,各项目法人单位召开严禁党员干部违规插手工程项目建设专题会议,班子成员签订不违规插手干预工程项目建设承诺书,在全系统形成了“党委统一领导,班子齐抓共管,单位各负其责,干部群众参与”的工作机制。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视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0716-4730166;电子邮箱:552062916@qq.com

江陵县水利局
2016年8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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