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A的每日心情 | 开心 2024-1-30 17:4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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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到天数: 1257 天 [LV.10]名扬四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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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日,市民徐先生反映,他开奔驰车出门时遭遇“撞猴子”,没几天妻子开车出门碰到同样情况,两人是被同一个人“撞”。
徐先生今年48岁,住在汉口宝丰路,是一家建筑公司的老板。2月5日,他开着奔驰车前往汉阳钟家村办事,准备开车离开时,徐先生从倒车影像中看见一男子往该车右侧尾灯处撞了上来。
徐先生下车查看,只见一名衣着破烂的男子躺在地上,不停呻吟。“你把人撞了,快赔钱”。旁边围过几名男子,自称是被撞者的同伴。徐先生称他并未撞到该男子,拿出电话报警。但几名男子将他围住,称必须马上解决。因还有急事,徐先生只得掏了200元赔偿。
临走前,徐先生拿出手机,拍下多张倒地男子的照片,回家后他提醒妻子陈女士,并将男子的照片拿给妻子看。
前晚,陈女士开着徐先生的奔驰车去汉口航空路见朋友,当晚9时许准备倒车离开时,一男子又倒在了奔驰车后面。陈女士下车查看,发现该男子就是丈夫拍到的男子。“怎么又是你,上次就是你‘撞猴子’讹我丈夫的钱。”陈女士准备报警。该男子赶紧从地上爬起来,灰溜溜地离开了。徐先生得知情况后报警,并将讹人者的照片发给警方。
对此,警方提醒,市民遭遇“撞猴子”,明知对方安然无恙却假装受伤,摔坏的物品不值钱却索要高价时,务必报警,切勿“私了”。同时,应留心不法分子的体貌、衣着特征,注意保留其所使用的“道具”,为警方破案提供证据。记者林永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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