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83385
1,本协议由户主方现才与其家中父母达成,属家庭内部协议。
2,本协议由镇政府及村级组织协调达成,政府本作尊重家庭各成员诉求,本作维护一方安定的思想出发,作为第三方出面协调,对本协议作见证。
3,本协议相关利益方对本协议之内容有重提司法诉讼的权利,政府部门作为第三方尊重各利益方的司法诉讼权利。
4,本协议主要是因老人的赡养及安葬问题而作出协定。
5,本协议由俩老方明清、吴徐新向户主方现才提出,俩老希望赡养及安葬有保障而向方现才提出。
6,户主方现才同意为俩老设一笔专项资金,由其自己支配,以保障俩老的赡养及安葬。
7,本笔资金总额为十一万元人民币。
8,本资金是俩老的赡养及安葬资金,权利属于俩老。
9,本笔资金由其长子方现兵持有四万元,此四万元是方现兵前期领取的。方现兵领取、持有四万元资金,承担相应的赡养及安葬义务。但权利属于俩老人。
10,吴徐新照料中风老伴方明清多年,且身体相较好一点。剩下七万元资金由吴徐新持有,权利属于俩老。
11,如以后政府再征地,方现才同意将全家六分之一的征地款直接打入吴徐新帐户,且权利归俩老所有。
83386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