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A的每日心情 | 开心 2021-10-13 16: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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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加快江陵县电子商务发展及地方特色产品流通体系建设,拟利用国内知名电商平台(京东、淘宝、1号店、苏宁等)设立地方产品特色馆,通过公开评审的方式确定专业化运营服务机构,专门负责线上“江陵馆”建设和运营。为确保相关工作有序推进,现面向社会公开招募运营服务商,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申请条件
1、具有从事电商运营经验、店铺年销售额20万元以上、有营运团队的电商企业或电商服务企业;
2、对地方特色商品有一定了解,能够清晰定位挖掘地方特色商品品类和优质正宗品牌;
3、具有特色商品优质品牌供应链整合能力。
二、申报程序
(一)信息发布
招募公告通过江陵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各微信工作群等媒体进行发布。
(二)申报材料
符合条件的企业须在4月8日下午5:30前向江陵县经济商务和信息化局提出申请,申请时应提交以下资料(申报资料需装订成册,纸质材料一式三份,同时上报电子稿):
1、“特色中国·江陵馆”运营服务商申请表;
2、企业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法人身份证复印件;
3、2015年网上销售额相关证明材料;
4、企业申请报告(企业概况、主营业务情况或运营服务情况等内容);
5、《特色中国·江陵馆运营方案》(项目投资规模、运营思路、运营目标、江陵特色产品分析、推广营销、企业入驻、工作举措等内容);
6、其他相关材料。
(三)审核程序
由第三方电商专家、市商务局及县农业局、质监局、食药局、人社局等县发展电子商务工作领导小组相关成员单位联合组成考核组,考核组首先对上报企业的申报材料进行初审,然后对初审合格的企业进行实地考核,对实地考核合格的企业举行现场答辩(具体时间以通知为准),并按答辩得分高低顺序选前2家上报县政府审定。
三、建设标准
利用国内知名电商平台(京东、淘宝、1号店、苏宁等)设立线上“特色中国·江陵馆”;单馆江陵特色产品品种10个以上,年销售额80万元以上,有专业营运团队。
四、资金奖励
1、达到以上建设标准给予建设奖励,给予每馆一次性奖励10万元,总额不超过30万元。
2、根据营运业绩给予特色馆一年营运奖励:每馆网上年销售额100万元以上,给予每馆一次性奖励5万元;每馆网上年销售额300万元以上,给予每馆一次性奖励8万元;每馆网上年销售额500万元以上,给予每馆一次性奖励10万元。
3、政府免费提供工作场所及基础装修。
五、其他事项:
1、江陵县人民政府享有线上“特色中国·江陵馆” 所有权,运营服务商享有线上“特色中国·江陵馆”经营权。
2、其他未尽事宜以江陵县发展电子商务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解释为准。
六、联系人与联系方式
江陵县经济商务和信息化局:曾德智,联系电话:13177032800,邮箱:1404728350@qq.com。
江陵县发展电子商务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6年4月1日
(江陵县人民政府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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