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A的每日心情 | 开心 2021-10-13 16: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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荆州市民政局近日印发了《关于开展低保特困人员重点救助工作的实施意见》,明确通过提高补助水平,对5类低保特困人员给予重点救助,可缓解特困人员这一生活难题。
1、救助对象包括获得低保后生活仍有困难的五类人群:
年满60周岁以上(含60周岁)的老年人;
未满18周岁的未成年人;
持有经县级残联认定、发放的第二代《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残疾程度为一级、二级的残疾人;
纳入当地城乡居民大病保险或职工大额(病)医疗保险范围的患者;
荆州市和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确定获得低保后生活仍然困难的其他特殊困难人员。
2、救助标准:
重点救助是指将对其本人按不低于当地月低保标准的20%,按月增发补助金。
其中,对年满70周岁以上的老年人,未满16周岁或已满16周岁仍在上学的未成年人,一户中的多个(2个或2个以上)重度残疾人;上年度经各类医疗保险和医疗救助后个人负担的合规医疗费用较大,严重影响基本生活的重病患者,对本人按不低于当地月低保标准的30%按月增发补助金。
若重点救助对象同时面临上述多种困难情况,按其中最高的一种补助标准执行。
原农村低保特别救助家庭,按不低于其原有家庭补助水平的标准,实施重点救助。
新闻多一点:荆州城乡低保人群有“新年礼包”啦!
新春在即,市民政局对城乡困难群众特别是城乡低保对象、特困供养人员、残疾人家庭、困难空巢老人的节日慰问。
“新年礼包”有些啥?
①对所有城乡低保对象按2015年12月份补助水平发放一个月慰问金,所需资金从低保资金中统筹安排。
②对所有农村五保供养对象按照每人500元的标准进行慰问,所需资金从各地五保供养资金中统筹安排。
上述两类对象的慰问金要在1月底以前全部发放到位。(荆州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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