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A的每日心情 | 开心 2021-10-13 16: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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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到年末都是农民工讨薪的高发时期。为切实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2015年11月下旬,荆州市人社、公安、住建等8部门在全市范围内组织开展了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专项检查工作。截至目前,全市处理工资拖欠投诉案件125件,其中建筑领域农民工资拖欠案件89件,依法为2892名农民工清欠劳动报酬2159.97万元。
据悉,专项行动将一直持续至春节前夕,目前正处于执法检查、案件处理阶段,对于发现的问题及时纠正,对发生欠薪案件及时查处。
专项行动至今全市为2892名农民工讨薪2159万
即将过年了,在中心城区某工地做工的十多名农民工显得非常焦急,因为他们还没有拿到工地应支付的工资。1月8日,他们带着相关材料前往市劳动保障监察局反映了情况,通过该局及时受理,昨日,他们顺利拿到了几十万工钱准备回家过年。
这只是专项行动期间解决的一起案例。记者了解到,去年11月25日,荆州市启动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专项检查工作,重点是使用农民工的各类用人单位,特别是招用农民工较多的建筑施工、加工制造、餐饮服务及其他中小型劳动密集型企业、个体工商户等。
截至目前,荆州市共检查用人单位1120家,其中建筑企业358家、加工企业340家、住宿餐饮344家、其他企业78家,涉及农民工6.25万人。全市处理工资拖欠投诉案件125件,其中建筑领域农民工资拖欠案件89件,依法为2892名农民工清欠劳动报酬2159.97万元。
中心城区劳动保障监察机构共检查在建项目及用人单位178家,查处农民工工资投诉案件27件,涉及1708人,金额1992万元;参与处理讨薪群体事件3起。
市劳动保障监察局相关工作人员说,对检查中发现的违法行为,依法及时查处,保证春节前涉及农民工工资案件基本结案、群体性事件得到妥善处理、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案件移交司法处理,切实维护广大劳动者的工资报酬权益。
去年荆州市共查处农民工工资拖欠案件928件
据介绍,年底讨薪事件频发主要是因为平常工资支付较少,资金一旦来源出现问题,资金困难,就会引发较大拖欠。
市劳动保障监察局相关工作人员说,欠薪集中发生在建筑领域,但由于加大了监督力度,以及《荆州市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保障办法》出台,去年下半年以来,建筑领域欠薪行为有所减少。
《办法》要求实行工程款与农民工工资款分别支付制度,设立了农民工工资支付专用账户,落实了农民工工资按月从银行支付至农民工工资卡,强化了农民工工资支付保证金制度,以及实施用人单位违法违规‘黑名单’管理制度,从源头上预防和解决农民工工资拖欠问题。”荆州市劳动保障监察局相关工作人员说,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引起了高度重视,管理更加规范了。
据悉,去年全年,荆州市共查处农民工工资拖欠案件928件,涉及41341人,金额5.56亿元,其中处理群体讨薪事件58件,涉及18000余人。市劳动保障监察局共立案查处农民工工资拖欠案件82件,涉及12245人,金额2.71亿元;其中处理群体讨薪事件21起,涉及一万余人,金额2.4亿元。
荆州市劳动保障监察机构移送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案件31件,公安机关立案28件。
加强工资支付监管及时查处拖欠投诉案件
为切实保障农民工合法权益,荆州市劳动保障监察局相关工作人员说,该局还及时查处各类案件,建立起“快速反应、快速受理、快速处置”的工作机制。对立案受理的一般简易案件,电话协调解决,或上门督办处理;对群体性案件,优先处理;对突发事件,第一时间到现场、第一时间处理、第一时间解决;对疑难复杂案件,召开专题会议研究解决办法,积极稳妥处理。
同时,要求施工企业在项目建设工地设立劳动保障监察维权警示牌,将工程项目名称、建设单位、施工单位、责任人(项目经理)、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监督机关等告知广大劳动者,督促企业遵守法律法规。与建筑施工企业签订责任书,重点对与农民工签订劳动合同、按月将工资发放至农民工本人、遵守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规定以及发生农民工工资拖欠将采取的相关措施等内容进行了规范和告知,进一步明确施工企业的工资支付责任。
今年,荆州市劳动保障监察局将进一步贯彻落实《荆州市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保障办法》,源头上治理工资拖欠问题,加强用人单位劳动用工、工资支付监管,依法向社会公布一批拖欠工资的用人单位,及时曝光因拒不支付劳动报酬被追究刑责的案件。及时查处拖欠投诉案件,畅通各种渠道,及时受理,加大农民工工资拖欠举报投诉处理力度等。
温馨提醒
在外务工务必签订劳动合同,3种途径可维权
荆州市劳动保障监察局相关工作人员提醒,在外务工过程中,一定要与用工单位书面签订劳动合同或劳务协议。一旦发生劳动权益被侵害时,劳动合同将作为重要维权证据。据悉,劳动合同的期限分为有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和以完成一定的工作为期限的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中要明确劳动合同期限、工作内容、工资标准、工资支付时间、工资支付方式及参加社会保险等内容。不少农民工朋友在工资结算方面,一般与雇佣他们的工头都是口头达成协议,在处理这类案件时,工资按照怎样的标准结算会存在问题。”荆州市劳动保障监察局相关工作人员说,工量(包括面积、工时等)、工价、质量方面存在的纠纷也经常发生,因此,建立进出场登记制度、考勤统计制度和工作量审签制度也非常重要。
据介绍,发生欠薪行为,农民工可通过3种途径讨薪:农民工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的,事实清楚,证据确凿的,通过劳动监察机构进行处理;签订劳动合同,但劳动报酬等内容有争议的,可通过劳动仲裁机构解决;劳务纠纷的,需通过人民法院进行维权(荆州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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