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州市:帮人贷款40多万 对方却联系不上了
最近,市民小郭遇到了一件烦心事,之前他帮别人找银行借了30多万,可现在找他帮忙借钱的人不知去向,而这笔钱就需要小郭自己来偿还。小郭觉得很委屈,这钱自己一分没拿,凭什么就要他来还呢?于是,小郭给江汉风栏目组打来电话,希望寻求帮助。
小郭今年26岁,两年前,他通过应聘在江津路上的一家投资有限公司工作。去年年底,公司经理康某跟小郭说,因为公司发展需要一笔钱,要小郭去找银行贷款。当时,康某也承诺,小郭只负责借贷,还款全部由康某来承担。
考虑到是公司的发展需要,加上又是经理提出的要求,小郭就去银行用自己的名义办了30多万元的车贷。 贷款办好以后,小郭就把贷款的钱和信用卡一起给了经理康某,但是,当时小郭并没有留下任何借据。只有一些和康某的聊天记录。 刚开始,公司经理康某确实是按照之前的约定,由他来偿还这笔贷款。但是当他还了10万元之后,就没有继续还款了,而且还解散了公司。从那之后,康某跟小郭的联系也越来越少,直到几个月前,康某的电话也打不通了。现在,小郭找不到康某,而当初贷款人又是小郭,银行就催小郭将剩下的钱还完。 30多万对于小郭来说,确实是笔不小的数目。小郭说,他现在没有能力偿还这笔贷款,只想尽快找到康某。随后,记者也拨打了康某的电话。 找不到康某,记者又根据小郭提供的电话,联系上了康某的父亲。而他的父亲也说不知道儿子在哪。 无奈之下,记者只好咨询律师,看能不能通过法律途径解决问题。律师解释道,因为没有任何证据证明是康某向小郭借的这笔钱,而且向银行贷款的人也确实是小郭,所以这笔贷款只能由小郭向银行偿还。
许律师说,如果小郭所说的情况属实,他现在只能通过和康某协商,要求康某向他还钱。同时律师还提醒,如果借钱给别人,一定要留有借据,而且要确保对方具有还款能力。(荆州电视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