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陵县常兴劳务派遣有限公司 为县人民检察院招聘聘用制劳务人员公告
为满足江陵县人民检察院工作需要,江陵县常兴劳务派遣有限公司为江陵县人民检察院面向社会招聘聘用制劳务人员3名(文职人员2名、司机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民主、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公开报名的方式,实行考试与考核相结合的方法,择优招聘。
二、应聘条件 1、拥护党的领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 2、身体健康,体貌端正; 3、文职人员条件:男性,28周岁以下(1987年8月31日后出生),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法学专业,熟悉计算机文字录入编辑与办公应用软件操作,通过司法考试、具有驾驶执照者优先。 4、司机条件:男性,30周岁以下(1985年8月31日后出生),高中或中专以上学历,1年以上驾龄,复员军人优先; 5、下列人员不得报考:①受过刑事处罚、少年管教的;②曾被辞退或开除公职的;③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④有配偶、直系血亲或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血亲正在被立案审查或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且正在服刑的;⑤其他不宜报考的情形。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工作采取现场报名方式,招考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报名地点填写报名表。 1、报名时间:2015年9月8日—9月22日,上午8︰30—12︰00,下午15︰00—18︰00(节假日不接受报名)。 2、报名地点:江陵县常兴劳务派遣有限公司。 3、注意事项:①报考人员报名时须提供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毕业证原件、复印件及相关证明;②报考人员须填写《报名表》,提交二寸近期彩照1张;③报考人员应对本人提供的证件及所填表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弄虚作假行为,取消参聘资格。④报考人员如有特殊情况无法前来报名的,可委托他人代为办理。 (二)文职人员考试。采取笔试(法律知识测试、电脑技能测试)和面试相结合办法,考试总成绩为100分,笔试占总成绩的50%(法律知识测试占50%,技能测试占50%),面试占总成绩的50%。 1、笔试。内容为法律基础知识与写作和计算机文字录入编辑与办公应用软件操作,百分制试卷。考试具体时间另行通知。所有报考人员均需参加两项考试,其笔试成绩方为有效。如出现总成绩并列情况,则以考生电脑技能测试成绩为依据,从高分到低分确定。 2、面试。根据考生笔试折合成绩,按岗位计划数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人员名单。面试采取百分制方式考评。面试通知书领取时间、地点以及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未能按时领取通知书的,视为自动放弃,按上述方法从高分到低分等额递补。 (三)司机的考试。采取面试和驾驶实践操作相结合的办法,考试总成绩为100分,面试占总成绩的50%,驾驶实践操作占总成绩的50%。 (四)初选人员。根据考生折合总成绩,按岗位计划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初选人员名单。如出现总成绩并列情况,文职岗位则以考生笔试折合成绩(法律知识测试、电脑技能测试)为依据,司机岗位则以考生面试成绩为依据,从高分到低分确定。 (五)体检和政审。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和政审标准执行。因体检和政审原团,造成岗位空缺的,在进入该岗位面试人选中按折合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如出现并列成绩,按确定初选人员的规则执行。 体检和政审合格人员名单将在指定网站上公布,同时公布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时间为3天,对举报反映的问题,经查证属实的取消聘用资格,所空名额在进入该岗位面试人选中按折合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如出现并列成绩,按确定初选人员的规则执行。 四、聘用手续和待遇 (一)聘用手续。1、对公示无异议人员,聘用为聘用制劳务人员。2、本次招聘采用劳务派遣用工方式,新聘人员试用期2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予以正式聘用,与劳务派遣公司签定劳动合同书,合同期限为2年(试用期包括在合同期内)。3、试用期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4、合同期满,经双方协商一致,可以续聘,重新签定合同。5、被聘用人员如与原单位发生人事(劳动)争议等事项,均由本人负责协商解决。 (二)聘用待遇。聘用人员月收入2500元左右(含工资、“五险”单位缴纳部分),福利待遇参照相关政策执行,单位提供食宿。 五、其他事项 咨询单位:江陵县常兴劳务派遣有限公司 咨询电话:0716-4731909 江陵县常兴劳务派遣有限公司 2015年9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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