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为全力做好高考期间全县治安防控工作,江陵县巡警大队强化措施,切实加强对辖区各个高考考点及周边环境的安全保卫,确保高考工作的顺利进行。
一、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职责任务。为确保高考期间社会秩序良好,维护校园及周边治安秩序,该大队成立专门领导小组,实行领导责任制,由大队长张亮带队,各中队长为高考期间安全保卫工作第一责任人,全面增强队员责任感和紧迫感,确保各项措施落实到位。
二、加强重点整治,确保治安良好。一是加大对校园周边治安秩序的整治力度,净化校园周边交通环境;二是在考点、考场附近加强巡逻管控,及时制止各类违法犯罪行为,消除治安隐患;三是加强与交警联系,对考点附近人流、车流拥堵路段进行及时疏导分流,保证接送考生车辆顺利通行;四是严禁任何车辆在考场附近鸣笛,为考生营造安静的考试环境。
三、全力提供便利,增强考试环境。该大队围绕高考积极开展各项便民服务,一是加强对校园周边治安秩序整治,针对校园周边各网吧、商铺、建筑工地等有噪音影响的场所进行了整治,切实保证考生有良好的考试环境;二是加大对涉校违法犯罪分子的打击力度,加强城区巡逻,力争在高考期间校园及周边社会治安良好;三是一切为考生服务,对考生需要帮助的,尽量提供优质服务,遇有紧急情况,使用警车接送考生,确保考生安全、准时应考。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