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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团县委] 新世纪教育基金资助贫困地区女大学生通知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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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表于 2015-5-27 09:35:06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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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世纪教育基金女大学生项目”是由李小龙先生个人出资,专门用于帮助贫困地区女大学生克服就学经费困难,无需还款的公益资助;“新世纪教育基金女大学生项目”原则是“有教无类”,工作原则是“在公正、规范、有效的原则下开展资助工作”,并在资助过程中,切实关注学生成长,利用互联网及传统的联络方式长期跟进学生们的综合情况,与受助学生建立长期联系。引导学生们建立“正直、自信、乐观、自强”的价值观,帮助学生们顺利完成大学学业,实现人生理想。

    一、资助目标

    湖北省内部分贫困县的农村家庭中,品学兼优且家庭经济困难的女大学生,“新世纪教育基金”的资助款主要用于资助学生学习及生活的部分费用。

    二、资助对象与申请者条件

    1、户籍在湖北省指定县(市、区)内(见附件);

    2、家庭经济困难且高中阶段品学兼优;

    3、参加2015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统一招生考试,被湖北、河南、河北、重庆、江西、安徽、贵州和陕西八省市内第二批本科以上院校录取,同意就读所录取院校的优秀女大学生;

    4、没有获得其他同类助学金资助。

    5、申请国家助学贷款的同学,不影响申请新世纪助学金。

    6、湖北省推荐的县及资助名额,请于在2015年5月8日前报送新世纪教育基金,报送文件中应包括各县2015年高考学生总数及女生总数,2014年高考学生总数、女生总数和二本以上女生人数。

    三、资助标准

    A类资助:8000元/人,其中大一学年5000元,大二学年3000元。

    B类资助:一次性资助3000元/人

    四、申请方式

    本助学金采取学生个人学年申请制度。凡符合申请条件的学生,都须在相关学期申请。其目的在于鼓励学生凡事要全力以赴去争取,并对自我前途负责任。对有资格获得二次资助的学生,在新学年(大二开学后),未在新世纪官方网站(www.nc-school.cn)提出第二学年助学金申请者,将被视为自动放弃且不予补发。

    五、名额分配

    新世纪教育基金2015年在湖北省资助女大学生186名,2015年资助的各县名称和名额分配数量已经报送新世纪教育基金确认(具体见附件)。新世纪教育基金只接收186份学生资料,对于不符合资助要求的学生,也占用资助名额,不能增补。

    六、资助程序

    (一)学生申请

    5月25日前,请湖北省青基会及下属单位将2015年度新世纪女生资助的申请条件、申请方式和联系人等进行全面公示(地方电视台、广播、高中学校等)。

    学生在确认网上高校录取后,各地应及时联系本地教育主管部门招生办以及相关高中学校,确定资助生人选,组织并指导符合条件的学生填写《新世纪教育基金贫困女大学生助学金申请表》(其中,必须有学生亲笔书写的申请书,其内容包括家庭和个人情况的详细介绍);

    (二)学校推荐

    申请人经高中所在班主任进行品学鉴定并签署意见后,学校签章后向县级希望工程实施机构推荐;

    (三)团县委初审(8月1日—8月5日)

    县级希望工程实施机构对学生的申请表集中进行资格审查,进行家访工作,签署审核意见,填写《2015年新世纪女大学生信息汇总表》(附后)。将受助学生申请表、高考成绩单、高校录取通知书、身份证复印件、受助生汇总表,家访照片等文件于8月8日前报送至省青基会;

    湖北省青基会对各地上报的受助学生资格进行复核,将申请学生资料于8月10日前寄至新世纪教育基金;      

    (四)新世纪教育基金终审确认

    8月15日至8月25日,新世纪教育基金将在所在县的政府所在地,对报名学生逐一面试。

    (五)面试请学生携带如下资料:

    录取通知书(原件)/网站打印件;

    高考成绩单;

    本人身份证/户口本;

    乡镇级的贫困证明;

    本人及家人的残疾证明;

    家中病人近3年内的医疗发票单据。

    9月1日之前,新世纪教育基金完成资助生终审工作,将最终确认资助名单以书面形式通知湖北省青基会,并将资助款及时足额划拨至湖北省青基会指定帐户。

    (六)资助款发放

    9月10日前,湖北省青基会将学生资助款划拨至相关县(市、区),各地及时通知学生领取,并完成领款签名手续,于9月20日前将领款签名册一式二份寄省青基会。

    (七)学生回执:

    凡收到新世纪教育基金资助的女大学生,在大一学年进入高校报道后,请将“新世纪女大学生入学回执单”准确填写,并与学费收据的复印件,一起寄回至生源地省青少年发展基金会。

    (八)工作经费说明:

        2015年,新世纪教育基金给各省团县委提供学生项目工作经费,按照考察后确定的资助生人数,100元/名的比例配发工作经费,该工作经费和资助款一起支付给省青少年发展基金会,具体分配方式有各省青基会操作。

    (九)义工信息:

    另行通知。

    请湖北省青基会与2015年5月8日之前提供项目接口负责人姓名及联系方式。


    新世纪女大学生入学回执单
           该回执单在《新世纪教育基金女大学生助学金申请说明》的第4页,请通过最终审核后的同学在收到资助款后,填写本回执单,交由学校新世纪社团小组负责人,统一快递至生源地省份的青少年发展基金会。

    特别提示
           新世纪教育金资助款不向同学收取任何手续费、咨询费等费用,除各省青基会和县团委为工作协调机构外,没有委托任何单位或个人进行代办工作。新世纪教育基金在各省没有分支机构,没有任何公共和个人查询电话,如有任何疑问,请致电各县团委办公电话。请同学和家长谨防电信诈骗。

    2015年XX省XX县新世纪女大学生情况汇总表 2015-05-22-15-23-03.doc (52.5 KB, 下载次数: 0)
    新世纪大学生助学金申请表(大学新生) 2015-05-22-15-23-26.doc (41 KB, 下载次数: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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