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 告
江陵县雄峰弹簧有限公司:
贵公司于2012年5月19日与江陵县郝穴镇新跃社区居民委员会八组(以下简称“八组”)签定了《租赁协议》,约定贵公司租赁八组土地用于建设厂房,租赁期限为10年,已于2022年5月19日到期。现八组拟依约收回土地,因无法与贵公司相关工作人员取得联系,经八组居民代表集体商议,依法以公告方式告知贵公司如下事项:根据法律规定,土地与房屋不可分割,且协议也没有约定到期后房屋的处置问题,故收回土地的同时一并收回房屋。请贵公司在本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内与江陵县郝穴镇新跃社区居民委员会联系协商相关事宜,否则居民委员会受八组委托有权处置厂区内相关设施设备,因此产生的相关费用由贵公司承担。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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