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A的每日心情 | 擦汗 2015-2-14 09: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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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陵县沙岗镇一村民身背猎枪,骑着摩托车去打猎,路遇巡逻民警被拦下,当场查扣“火铳”一把、气枪一支。让民警吃惊的是,民警到其家中又查出一把“火铳”、一支高压射钉枪、铅弹300余颗、射钉弹200余发、钢珠弹50余公斤,俨然是一个小型“军火库”。
沙岗派出所办案民警介绍,1月16日巡逻途中,行至沙岗镇公议村村委会门口时,一名骑摩托车男子身上挂有两把枪,引起民警警觉,民警果断将该男子抓获,不仅查获上述枪支弹药,还从其随身和家中起获野鸡、野兔、各种鸟类等猎物。
经查,该名鄢姓男子,今年40岁,系江陵县沙岗镇农民。据鄢某交代,平日以种田为生,农闲时打些野物来补贴家用。两把“火铳”都是以前老人的遗留物,原本锈蚀严重,经他整修如新,高压射钉枪和铅弹等物通过网购获得。枪支鉴定结果显示,火铳及射钉枪杀伤力巨大。目前,鄢某因涉嫌非法持有枪支被江陵警方刑事拘留。
警方提示,根据我国《刑法》第一百二十八条规定:违反枪支管理规定,非法持有、私藏枪支、弹药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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