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规范疫情防控期间群众生活用品及防护治疗用品价格行为的提醒告诫书
近期,受突发疫情的影响,我县部分商品特别是消费者必须的生活用品及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有关防护治疗用品,如猪肉、排骨、蔬菜、药品、口罩等价格出现波动,给群众生活和疫情防控造成影响。为规范我县生活用品及防护治疗用品价格行为,维护正常市场价格秩序,保护经营者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现对经营者郑重提醒告诫如下:
一、经营者要严格遵循公平、合法、诚实信用定价原则,为消费者提供价格合理的商品和服务,并严格依法明码标价,维护防护治疗用品正常的市场价格秩序。
二、经营者应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严禁相互串通、趁机涨价;严禁囤积居奇、操纵市场价格;严禁制售伪劣产品、以次充好;严禁虚假宣传、行骗牟利;严禁捏造、散布涨价信息、哄抬价格;切实维护生活用品及防护治疗用品价格稳定。
三、自本提醒告诫之日起,凡发现经营者有上述违法行为,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等予以从重从快从严查处,最高可处50万元罚款,并纳入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情节严重的将通过新闻媒体公开曝光。
欢迎广大消费者和社会各界加强监督,若发现有价格违法行为,请及时拨打12315(或者0716-4738315)热线投诉举报。
江陵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年8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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