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陵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1年1月-6月受理投诉情况通报
根据全国12315平台情况统计,2021年1月至6月共受理消费者投诉举报223件,其中投诉160件(服务类54件,商品类106件),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6.62万元;举报59件;咨询4件。2021年1月-6月接待消费来访60余人次。
(一)投诉性质分析
根据投诉性质(如表1、图1所示)分类,在所有投诉问题中,质量问题占31.25%,其他问题占18.75%,合同问题占12.50%,预付费(卡)问题占10.00%,食品安全问题占10.00%,价格问题占5.63%,广告问题占2.50%,售后服务问题占2.50%,计量问题占2.50%,安全问题占1.88%,不正当竞争问题占1.25%,商标问题占0.63%,人身权利问题占0.63%。产品质量、合同、预付费(卡)、食品安全和其他问题仍是引发投诉的主要原因,占投诉总量的82%以上。
预付费(卡)问题投诉共16件,其中关于彭厨的投诉为8件,占总投诉量50%。
表1:按投诉性质分类情况表(单位:件)
图1:按投诉性质分类比例图
(二)商品和服务类别分析
1.商品类别分析
2021年1月-6月,受理商品类投诉106件,其一般食品类共35件(如图2),占商品投诉总量的33.02%,位居商品类投诉第一。家具用品、服装鞋帽、通讯产品、房屋类投诉量分别居第二到第五位。
图2:商品大类投诉量、占比图
2.服务类分析
2021年1月-6月,受理服务类投诉54件,服务类投诉中(如图3),餐饮和住宿服务有16件,占服务类投诉总量的29.63%,位居服务类投诉第一。文化、娱乐、体育服务、销售服务、美容、美发洗浴服务等三类服务投诉分别居第二到第四位,教育、培训服务、租赁服务、公公事业服务和其他类服务均为第五位。
图3:服务大类投诉量、占比图
(三)举报性质分析
根据举报性质(如表2、图4所示)分类,在所有举报问题中,广告违法行为问题占45.76%,产品质量违法行为问题占10.17%,价格违法行为问题占10.17%,不正当竞争行为问题占5.08%,计量违法行为问题占5.08%,侵害消费者权益行为问题占5.08%,食品违法行为问题占5.08%,药品违法行为问题占3.39%,违反登记管理行为、合同行政违法行为、违反《人民币管理条例》的行为、商标违法行为、标准违法行为和其他市场监管领域违法行为问题分别占1.69%。
广告违法行为和产品质量违法行为是举报重点,占举报件总量的55.93%。其中广告违法行为举报件27件,均为职业索赔、职业举报。
表2:按举报性质分类情况表(单位:件)
图4:按举报性质分类比例图
来源:江陵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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