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A的每日心情 | 开心 2021-10-13 16: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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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2日上午,监利红城乡观音村村民熊某开着旋耕机经过邻村一座“生产桥”时,不料桥断,旋耕机,熊某坠落水渠,熊某当场死亡。至今,熊家人质疑“生产桥”质量,应有相关部门或人员担责。
记者昨在事发现场看到,“生产桥”是4块预制板搭建的,已断两块(如图)。熊某妻子介绍,之前曾有过收割机通过。当天,丈夫应同心村村民刘师傅邀请,让其帮忙耕地。刘师傅带路,丈夫开着旋耕机过桥时,桥突然断裂,丈夫随旋耕机坠入渠中。
刘师傅告诉记者,事发后,他喊人来帮忙捞熊师傅未成功。村民拨打了110.120。村民叫来一辆小型吊机,将旋耕机吊上岸。可是,熊私服已没生命体征。
熊某妻子认为“生产桥”是同心村修的,应担责。同心村村支书认为,桥市附近农田权属村民修的,与该村无关。
监利红村乡一曾姓机关干部称,事发后,经协调,刘师傅给了熊师傅家属2万元的安葬费。该乡于前日送去了5000元慰问金。如果符合政策,可办理低保,予以政策照顾。
湖北楚胥律师事务所王道发认为,如果有证据证明事故桥是由当地村委会或乡政府出资修建并为其所有,则其应承担赔偿责任;如果事故桥梁找不到所有人,但能证明该桥梁由当地村委会或乡政府或水利部门管理,则应承担相应赔偿责任。受害人应他人请求帮其有偿耕地,二者之间属雇佣关系,雇主应承担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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