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7至28日,省验收专家组一行七人对江陵县承担的2013年以前1个大型沼气集中利用工程和11处小型沼气工程进行验收,并一致同意该县农村沼气项目通过验收。 验收组采取“听、看、查”方式,听取了该县关于农村沼气项目建设情况汇报,查阅了档案资料,审查了项目账目,深入项目单位查看了小沼工程运行情况。检查过程中,验收组对项目存在的安全设施不健全、“三沼”未充分利用等问题提出建议,要求增设安全设施和警示标识,加强安全管理,确保安全生产。 验收组认为,该县对农村沼气项目建设高度重视、措施得力、各项制度健全,工程建设质量良好,工程运行正常,管理规范、档案齐全、资金使用符合项目资金管理要求。一致同意畜牧养殖场大型沼气集中利用工程和养殖小区小型沼气工程项目通过验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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