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荆州市教体局获悉,荆州市今秋幼儿园、普通中小学收费标准已出台。市直公办幼儿园、中小学收费标准维持不变。特别强调的是,小学、初中不得强制学生集中就餐,所有中小学不得强制订购教辅材料。 据悉,从今年春季开学开始,荆州市直公办幼儿园收费标准上调,今秋开学收费维持不变,收费标准为:省级示范幼儿园为450元/月/生;市级示范幼儿园400元/月/生。伙食费标准由幼儿园据实收取。此外,公办幼儿园一律不得收取其他费用,不得在正常教学时间内以开办各种特色班等为名提高收费标准,不得收取与幼儿入学挂钩的捐资助学款、书本费。 九年制义务教育阶段收费标准,与去年相同。城区小学1至2年级学生每学期课本费50元、作业本费25元,小学3至6年级学生课本费70元、作业本费25元,初中生课本费135元、作业本费35元。 县级市城区小学1至2年级学生课本费45元,小学3至6年级学生课本费70元,初中生课本费为130元。低保家庭学生,免收课本费。 高中学费收费标准为:省级示范(重点)高中和市级示范(重点)高中指令性计划生学费675元,一般普通高中指令性计划生学费470元。课本费包括普通高中新课改后的教材费和作业本费,统一收费为380元。(楚天民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