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门诊统筹管理,保证新农合基金安全,维护参合农民利益,根据县合管委《关于印发<江陵县新农合门诊统筹支付方式改革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江合管委〔2013〕2号)文件精神,县合管办组织工作专班,对1-3季度全县门诊统筹运行情况进行了督导检查。 此次检查采取查资料、看现场、访农户等方式,对照《江陵县新农合门诊统筹工作考核细则》,从组织管理、宣传培训、公开公示制度、资料管理、补偿管理、信息管理、群众满意度等方面对各乡镇(管理区)卫生院、村卫生室门诊统筹工作进行考核评分,对考核中存在的问题,督促各定点医疗机构严格按文件要求落实整改,并形成书面材料上报县合管办。 通过此次考核,进一步规范了我县定点医疗机构医疗服务行为,有效堵塞门诊统筹基金管理漏洞,促进新农合基金发挥最大效益,保障参合农民利益,促进我县新农合事业健康快速发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