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法制晚报》报道 日前,由复旦大学177名学生联合签名的《关于不要判林森浩同学“死刑”请求信》寄往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请求信”中,177名学子表示,希望国家、社会、法院综合考量,慎重量刑,能给林森浩一个重新做人的机会。多位律师及专家则表示,“请求信”对二审量刑的影响可能性不大。 今年2月18日,林森浩因故意杀人,被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25日,被告人林森浩委托辩护律师正式向上海二中院提起上诉。作为二中院的上级法院,上海市高院将开庭审理林森浩上诉案。复旦投毒案进入二审程序。 “我们是复旦大学的学生,我们请求法院不要判林森浩同学死刑立即执行。”请求信写道,林森浩投毒,导致同学黄洋死亡,其罪严重,后果惨重。林本人必须痛彻心扉地忏悔,如果得以生存,应以一切办法为受害者父母尽孝、赎罪。知情人士、上海著名律师严义明透露,这封“请求信”是由复旦大学一教授发起的,177名学生自愿联合签名后,直接寄往上海市高院。 “如果被告人的行为本身不够判死刑,那另当别论,如果被告人的犯罪行为已经够判死刑,那这封信影响二审改判的可能性不大。”中国政法大学刑诉法教授洪道德说,法庭应该慎重对待“请求信”。 北京市隆安律师事务所律师尹富强认为,从法律角度说,除了被害人家属的谅解书或“免死”请求外,其他人类似请求不应该成为量刑的影响因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