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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法等五部门联合出台意见 严惩六类涉医违法犯罪行为

2014-4-25 09:43| 发布者: 论坛管理| 查看: 743| 评论: 0|来自: 楚天都市报

摘要: 据新华社电 记者从最高人民法院获悉,24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国家卫生计生委联合公布了《关于依法惩处涉医违法犯罪维护正常医疗秩序的意见》,将对医院内6类涉医违法犯罪行为进行严惩 ...
   据新华社电 记者从最高人民法院获悉,24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国家卫生计生委联合公布了《关于依法惩处涉医违法犯罪维护正常医疗秩序的意见》,将对医院内6类涉医违法犯罪行为进行严惩。

    意见明确了严格依法惩处的6类涉医违法犯罪行为。包括在医疗机构内殴打或故意杀害、伤害医务人员,故意损毁公私财物;在医疗机构私设灵堂、摆放花圈、悬挂横幅及在医疗机构公共开放区域违规停放尸体等扰乱医疗秩序;以不准离开工作场所等方式非法限制医务人员人身自由;采取暴力或其他方法公然侮辱、恐吓医务人员;非法携带枪支、弹药、管制器具或爆炸性、放射性、毒害性、腐蚀性等物品进入医疗机构;及故意扩大事态,教唆他人实施针对医疗机构或医务人员的违法犯罪行为。

    其中,对于在医疗机构私设灵堂、摆放花圈等扰乱医疗秩序的行为,意见规定,经劝说、警告无效的,要依法驱散,对拒不服从的人员要依法带离现场,并依照治安管理处罚法的相应规定处罚;造成严重损失或者扰乱其他公共秩序情节严重,构成寻衅滋事罪、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等罪名的,依照刑法的有关规定定罪处罚。

    最高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第五庭副庭长马岩表示,今后司法机关在处罚打击相应的违法犯罪行为时,法律依据将更明确,“快侦、快诉、快审”也将更具操作性。

    专家解读
    精准定位剑指职业“医闹”

    据新华社电北京律师协会医药卫生法律专业委员会副主任万欣表示,意见的一大亮点,是对故意扩大事态、教唆他人实施涉医违法犯罪行为或借医疗纠纷实施敲诈勒索的“医闹”行为进行严惩。
    据介绍,我国目前的法律中还没有针对“医闹”的相关条款,因此,“医闹”频频利用法律漏洞打“擦边球”,司法机关在处置时存在顾虑。此次意见明确提出对职业“医闹”严惩不贷,这一执法困境将有望得到解决。
    统计数据显示,2013年全国医疗卫生机构的门诊量是73亿人次,全年统计到的医疗纠纷为7万件左右。专家认为,目前我国的医患纠纷并不多,可一旦出现严重医患纠纷甚至伤医行为,则会造成恶劣的社会影响。
    最高人民法院新闻发言人孙军工表示,此次意见为处理医疗纠纷规定了三道程序:医疗机构应设立专门的投诉管理部门,做到投诉必管、投诉必复。对医患双方自行协商解决不成的医疗纠纷,引入第三方调解机制。在第三方调解无效等情况下起诉至法院的,法院应及时立案受理、依法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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