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推进全县“共同缔造 平安出行”三年行动落实落地,进一步规范道路交通秩序,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江陵县公安局交管大队决定从2024年6月1日起,在全县范围内开展摩托车、电动车和老年代步车交通违法行为专项治理“百日攻坚”行动。 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1. 严禁驾乘电动车、摩托车不戴头盔; 2. 严禁电动车、摩托车非法安装遮阳雨篷、闯红灯、逆向行驶; 3. 严禁三轮车违法载人; 4.严禁毒驾、酒后驾驶、醉酒驾驶机动车; 5. 严禁无牌无证上路行驶、不按指定车道行驶、乱停乱放。 对违反上述行为的,公安机关将依法严肃查处。 来源:江陵交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