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7日,江陵县森林公安局民警在白马寺镇天井村进行例行巡逻时,在一米厂周围发现三处捕鸟者设置的粘网,民警当即上前将捕鸟网拆除。 这三处捕鸟粘网分别设置在米厂门口和米厂后面的农田上,捕鸟粘网高六米,长四十余米,被两根大竹竿架设在离地一米多高的空中展开。这些捕鸟粘网具有网眼细密,颜色较浅的特点,在空中快速飞行的鸟儿根本不能察觉,尤其是在夜晚,一旦扎进网眼,就很难挣脱,越挣扎越容易被网缠紧直至勒死。 经过周边仔细搜索,一直未发现可疑人员,民警果断决定对捕鸟网进行拆除并销毁。 民警提示:为进一步加强鸟类资源保护,防止乱捕滥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和《湖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办法》相关规定,2014年,省林业厅决定对全省所有野生鸟类实行禁猎,禁猎期为2014年1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禁猎期间,除科学研究、疫病防控、保障航空安全等特殊情形外,各级林业行政主管部门对猎捕野生鸟类的行政许可申请一律不予审批。凡未经批准,非法猎捕野生鸟类的,由县级以上林业行政主管部门依法给予处罚;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第三百四十一条的规定,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江陵县森林公安报警电话0716-473331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