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现“四个一”目标确保设施良性运转 近日,江陵县农村小型水利设施管护机制改革工作在县水利局召开,标志着江陵县农村小型水利设施管护机制改革全面启动。 此次涉及江陵县的小型水利设施管护范围为:小型水源工程、灌溉渠系工程、排水工程、农村河塘清淤整治、农村饮水安全工程、中小河流堤防等,改革后将真正发挥农民群众在农村小型水利设施建设管护中的主体地位和作用,落实各项惠农兴水政策,充分调动广大农民群众及社会各界参与小型农田水利工程建设和管理的积极性,促进农村小型水利设施的科学管护和良性运行。 本次改革将以明晰工程产权为核心,在全面核实查准全县现有小型农田水利工程的基础上,实现农村小型水利设施管护“四个一”,即每一个工程一份管护档案、一份管护协议、一个管护主体、一套管护机制。从根本上解决长期存在的管护体制不顺、产权归属不明、建管用脱节、责权利分离等问题,确保农村小型水利设施良性、高效运转。通过小型水利工程产权登记发证,产权人可依法采取、租赁、承包、股份合作制、建立用水者协会等多种管理模式,逐步建立起产权明晰化、投入多元化、服务社会化、适应经济社会发展的工程管理体制和良性运行机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