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ttach]95336[/attach] 还在担心身份证遗失后被人冒用吗?10月6日,公安部副部长黄明走访中国银行营业网点时透露:公安部已建成失效居民身份证信息系统并于近日上线试运行!这意味着,身份证报失后将即时失效,无法再继续使用。 [attach]95337[/attach] 失效居民身份证信息系统近日上线试运行 10月6日,公安部党委副书记、副部长黄明走访中国银行北京分行营业网点,调研贯彻落实8部门联合发布的《关于规范居民身份证使用管理的公告》情况。针对银行工作人员反映的在开展人证一致性核查工作时难以辨别身份证是否失效,以及广大群众普遍关心的丢失被盗身份证容易被冒用等问题,黄明指出,公安部已建成失效居民身份证信息系统,并于近日上线试运行,将在银行试点后提供社会各用证部门,与现有的公民身份信息系统进行联网核查。 黄明要求公安部有关部门要加快与银行等用证部门的系统对接服务工作,提高核查工作的效率和准确性。他强调,营造安全规范的居民身份证使用环境,社会各用证部门和单位是关键环节,要提升制度规范的执行力,依法履行人证一致性核查责任,有效防止身份证被冒用行为。 [attach]95338[/attach] 所有丢失、被盗居民身份证将即时失效 座谈会上,黄明指出,建立失效居民身份证信息系统,是公安部坚持问题导向、回应社会关切,推出的又一项服务广大群众、确保居民身份证使用安全的改革措施,将为社会用证部门和单位落实居民身份证核查责任提供重要的辅助手段。该信息系统具备数据实时更新和动态维护功能,通过社会各用证部门和单位联网核查,实现所有丢失被盗居民身份证即时失效,无法在社会上继续使用。 居民身份证登记指纹工作全面启动 黄明表示,近年来,公安部持续组织开展清理整顿、着力解决户口身份证错重假问题,在全国范围内全面启动居民身份证登记指纹工作,大力推动社会用证部门和单位落实核查责任,建设失效居民身份证信息系统与公民身份信息系统联网核查,形成了对居民身份证安全使用的闭环式服务管理。 将建立冒用身份证人员黑名单制度 下一步,公安部将进一步深化与社会各用证部门的联动机制,建立冒用身份证人员黑名单制度,加大对冒用违法犯罪行为的防范打击力度,健全对不履行人证一致性核查责任用证单位的责任追究,强化公民个人信息安全保护,切实维护公民的合法权益。 身份证丢失、被盗应及时就近、就地申报挂失 与此同时,广大群众也要增强身份证安全保护意识,一旦发现丢失被盗及时就近就地申报挂失并尽快补领新证,有效期满及时换领新证并交回旧证。登记指纹信息的居民身份证可以有效防止被他人冒用,群众可随时到公安机关办理登记指纹信息的居民身份证。 谁可以在湖北异地受理点申请居民身份证异地办理 从今年7月1日起,户籍在湖北省内武汉市外、湖南、天津、重庆、浙江、安徽等省、市,在本市有合法稳定就业、就学、居住,且在本市办理了流动人口登记的人员,符合下列情形之一即可就近办理! 1、持有《武汉市居住证》,且在有效期内的; 2、申请人持有居民户口簿或原居民身份证的,且在本市有流动人员登记信息; 3、在本市有“流动人员登记信息”,并在我市依法签订劳动合同或持有工商执照的; 4、在本市有“流动人员登记信息”,并持有在我市的居住证明,包括:本人房屋产权证明、出租屋租赁合同、亲戚或朋友提供居住房屋的证明或街道、社区出具的居住证明; 5、持有本市大中专院校、中小学的学生证或学籍证明材料; 同理,户籍在本市现长期居住在湖南、天津、重庆、浙江、安徽的人员,可在湖南、天津、重庆、浙江、安徽的异地受理点补领、换领居民身份证。 其他省市的跨省异地办证等业务将视情逐步扩大,到2017年7月1日全面实现全国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挂失申报和丢失招领。 异地办证人员的居民身份证地址和居民户口簿首页户籍地址必须一致,方可办理居民身份证到期换领、丢失、损坏补领手续;对居民身份证地址和居民户口簿首页户籍地址不一致的,全国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系统无法受理,因而不能办理居民身份证异地补领、换领业务。其中,居民身份证有效期满前3个月换证的,公安机关按到期换领办理,并在发放新身份证时,收回申请人旧身份证。 湖北省哪些地方可以办 为方便长期在外就业、就学、居住的人员办理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挂失申报、丢失招领,我省在各县(市、区)政务(行政)服务中心、公安局(分局)户政办理大厅或城关等地派出所设立受理点144个,本市设立了18个,在服务窗口统一放置“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挂失申报和丢失招领”标识牌,具体负责跨省和省内跨市州、跨县(市、区)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挂失申报和丢失招领工作。(江汉商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