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建部于近日起草了《城市管理执法办法(征求意见稿)》,并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意见稿明确了城管执法的行政处罚权范围涉及六个方面,其中包括“在城市道路上违法停放机动车辆的行政处罚权”。 此次征求意见稿明确了城市管理执法的行政处罚权范围包括六个方面,分别是: 住房城乡建设领域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全部行政处罚权; 对此,北京一位城管队员告诉记者,目前,城管执法中,没有针对机动车的执法权。但他介绍,此前,曾配合交管部门实行短暂贴单。 据报道,2014年,针对便道以上乱停乱放车辆,城管协助交通管理部门张贴“违法停车通知单”。随后,违法者需按照程序进行处理。上述城管队员称,贴单实行一段时间后便终止了。而城管只是协助交管部门贴罚单,具体处罚仍由交管部门负责。(新京报快讯 记者信娜 赵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