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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江陵县委组织部:关于省委巡视组反馈意见整改情况的公示

2016-8-12 09:21| 发布者: 论坛管理| 查看: 697| 评论: 0|原作者: 论坛管理|来自: 中共江陵县委组织部

摘要: 根据省委统一部署,2015年9月17日至10月22日,省委第一巡视组对江陵县进行了巡视。12月26日,省委巡视组向江陵县反馈了巡视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视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视整改情况公示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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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江陵县委组织部
关于省委巡视组]反馈意见整改情况的公示

  根据省委统一部署,2015年9月17日至10月22日,省委第一巡视组对江陵县进行了巡视。12月26日,省委巡视组向江陵县反馈了巡视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视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视整改情况公示如下:

  一、反馈意见
  (一)部分领导干部未经批准公款出国。
  (二)党内政治生活“走形式”。
  (三)干部人事工作机制不健全。县委重要人事工作协商小组未建立议事规则;领导干部定期轮岗交流制度未建立;领导干部定期培训机制未形成。
  (四)编制职数管理不严。存在超职数配备干部;混编混岗问题突出;编外用人管理不严。
  (五)执行干部选任制度不力。干部选拔任用资格标准把关不严;民主推荐程序不规范;未按规定向上级组织部门报告干部选拔任用有关事项;存在违规进人问题。
  (六)基础工作不规范。抽查干部档案发现,均存在信息填写不完整、不准确、材料缺失等问题。

   二、核查整改
  省委巡视意见反馈后,县委组织部高度重视,及时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成立了巡视反馈意见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组建3个整改工作专班,制定了整改方案和整改计划表,按工作分工将整改任务直接认领到3名分管领导。对照整改任务和整改计划表,严格实行销号管理,实行周汇报、月小结,一个问题一本台账,全部实现痕迹管理。

  (一)关于部分领导干部未经批准公款出国问题的整改情况。问题主要是反映原县委常委、三湖管理区党委书记林发顺未经批准公款出国。经调查核实,林发顺在2002年至2010年期间曾4次参与了省农垦局系统、荆州市政府组织的公款出国(境)活动。该同志2004年出国时有市委组织部审批通过的因公出国(境)备案表,2005年有市政府出国任务审批件(荆外侨出审字〔2005〕54号),2007年有省政府出国任务审批件(鄂政外出字〔2007〕0839号),相关手续齐全。2010年7月,林发顺受邀参加省农垦局组织的赴日、韩土地治理考察活动,出行前县委组织部向市委组织部报送了请示(江组干〔2010〕45号),经同意后林发顺同志参加了此次出国考察活动,相关费用由省农垦局统一收支,不存在领导干部未经批准公款出国的问题。

  为进一步规范公职人员出国(境)行为,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国家工作人员出国(境)管理工作的通知》(江组文〔2014〕31号),下发了《关于开展违规办理和持有因私出国(境)证件专项治理工作的通知》(江组办〔2015〕10号)等文件,联合县公安局开展违规办理和持有因私出国(境)证件专项治理工作。建立了科级干部信息管理库,对全县科级干部140本出国(境)证件实行了集中保管。除探亲外,领导干部因私出国(境)事项一律不予审批。

  (二)关于党内政治生活“走形式”问题的整改情况。针对党内政治生活制度在一些部门和单位形同虚设,民主生活会质量普遍不高,有的村党组织多年未开展党内生活的问题,一是坚持立行立改。春节后上班第二天,县委即举办了党委(党组)书记党建工作专题“读书班”,县委领导分别进行授课,切实提高党委(党组)书记抓党建工作的能力和责任意识,为严肃党内政治生活打牢组织和思想基础。二是加强日常督导。组建5个基层党建工作督导组,将党内政治生活开展情况纳入重点督导内容,每季度对各地各单位进行巡回督导,要求实行全程记录、纪实,推进严肃党内政治生活成为常态。三是完善党内生活制度。制定建立“主题党日”制度,明确每月25日为“主题党日”。结合“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将每月主题具体到“十个一”的具体活动,每月按计划确定活动主题后发文,确保全县上下一盘期,整齐划一,着力推动党内活动规范化、经常化。

  (三)关于干部人事工作机制不健全问题的整改情况。
  1.关于县委重要人事工作协商小组未建立议事规则问题。成立了由县委书记任组长,副书记和分管纪检、组织工作的县委常委为成员的县委重要人事工作协商小组,制定了县委重要干部人事协商小组会议制度,明确了具体职责,进一步推动县委酝酿干部人事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和科学化。

  2.关于领导干部定期轮岗交流制度未建立的问题。根据《党政领导干部交流工作规定》等有关规定,制定印发了《江陵县机关事业单位领导干部轮岗交流实施办法》。通过转任、轮岗或采取竞争上岗等方式,积极稳妥推进干部轮岗交流。结合落实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制度,对在同一职位任职满十年干部未交流的问题迅速进行整改落实,轮岗交流15名领导干部。

  3.关于领导干部定期培训机制未形成的问题。对全县科级领导干部参加县级以上党校的培训情况进行全面摸底,对近五年来未参加过县级以上党校培训的领导干部建立了台账,制定了培训方案,确定了时间表。每年定期开设春季和秋季“年轻干部成长工程”培训班,不定期开设各类专题培训班,确保各级领导干部在五年内轮训一遍。2015年9月以来,分别举办第一期和第二期“年轻干部成长工程”培训班、新录用公务员事业单位人员入职培训班、全县村党组织书记履职尽责培训班、企业家培训班和社区骨干培训班。同时,按照省、市调训计划,已选派11人(其中一把手6人)到省委、市委党校培训。积极争取资金,投入3000万元对党校进行迁址新建,着力改善办学条件。目前,已进入施工阶段,年底将建成投入使用。

   (四)关于编制职数管理不严问题的整改情况。
  1.关于超职数配备干部的问题。针对巡视时未消化完成的58名超配干部,再施压力,再加措施。一是强化责任,统一思想。对超配单位负责人讲清政策要求、讲清工作形势、讲清任务目标,与超配干部开展谈心谈话100余人次。二是因势利导,做好结合。充分利用省委巡视形成的高压态势和职务与职级并行的利好政策,促使超配单位化被动接受为主动参与。三是统筹兼顾,分步实施。不以时间为节点、不以年龄为界限、不以批次为门槛搞“一刀切”,充分考虑干部个人情况和意愿,统筹实施。通过“调、下、免、转、退”,今年4月,我县超职数配备的97名干部全部消化完成,在全市率先实现“清零”目标。

  在推进整改消化工作的同时,建立健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制度,扎紧制度篱笆,确保超职数配备干部问题不再反弹。一是建立领导职数和非领导职数台帐。严格对照“三定”方案,建立全县领导职数和非领导职数台账,确保全县领导干部配备情况、岗位空缺情况做到底数清、情况明。二是建立超配干部“否决”机制。明确规定无空缺职数不研究干部,超职数配备干部不得上重要干部人事工作协商小组会和县委常委会。将超职数配备干部从“决定”层面提早“否决”、在关键部位提早“堵死”。三是实行干部任用“职数预审”机制。重新制定《县管干部任免工作规程》,把干部任前职数审核作为选拔任用干部的规定动作。凡未通过资格预审的,一律暂停或取消选任程序,从源头预防超配干部。

  2.关于混编混岗和编外用人的问题。一是迅速开展混编混岗和编外用人清理工作。对全县从所属事业单位抽借人员和自行聘请临时人员的情况全面进行了梳理清查,做到锁定对象、掌握底数。二是规范完善机关借调人员管理办法。制定《江陵县机关事业单位借调工作人员管理办法》,对混编混岗和编外用人行为进行规范和约束,对确需借调人员的,规范借调审批程序,明确借调时间。三是积极创新管理体制机制。加大机关事业单位“大部制”改革力度,将县委宣传部、县文广新局等6家行政机关事业单位实行合署办公,将县医保局、新农合办等28家事业单位撤并整合,从体制机制上对混编混岗和编外用人行为进行根治。四是严肃开展“两清”工作。以县财政局为试点,对机关内设科室进行精简瘦身、人员消肿。以公车改革为契机,清退机关司勤人员44人。县委组织部结合公车改革,率先将2名司勤人员清退安置到位。

  (五)关于执行干部选任制度不力问题的整改情况。
  1.关于干部选拔任用资格标准把关不严的问题。针对反馈的2012年以来提拔重用的副科级以上干部中有6人不具备大专以上文化程度的问题,结合县乡换届工作,专程邀请省委组织部干部监督处处长丁仁山,在县委中心理论组专题讲授干部选任监督条例,对干部选任制度再学习再培训。进一步完善干部任用资格“双预审”制度,坚持在干部动议环节,对领导职数和干部身份进行前置预审,严格审核把关。进一步完善干部选拔任用纪实制度,实行选人用人全程监督,锁定干部选拔任用环节责任人。

  2.关于民主推荐程序不规范的问题。针对将城管局局长朱明文等3人延伸考察的有关情况计入推荐得票数的问题,根据《干部任用条例》和省市相关规定,对《江陵县县管干部任免工作规程》进一步修订完善,着力规范选任程序,切实提高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规范化水平。

  3.关于未按规定向上级组织部门报告干部选拔任用有关事项的问题。主要反映重新启用被组织处理的原县政府办主任刘斌、熊河镇原镇长蔡道雄,破格提拔任用团县委书记王华,均未按规定征求上级组织部门意见。认真对照《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有关事项报告办法》,迅速进行整改,严格执行向上一级组织部门书面报告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有关事项规定,严格执行领导干部任前任后备案工作,对县委统战部、县委政法委、县妇联、县公安局、县统计局班子成员职务任免时实行了任前备案,对县人防办、县环保局班子成员职务任免实行了任后备案。

  4.关于存在违规进人的问题。主要反映县财政局违反“凡进必考”规定,违规录用刘婷为农村财政管理局(参公单位)在编工作人员。情况反馈后,联合县委编办、县人社局进行了调查核实。经调查属实后,要求县人社局停发其工资待遇,县委编办收回其参公编制。县农村财政管理局领导经过多次与其谈话谈心、宣讲政策,讲明利害关系,2016年2月,违规录用人员刘婷主动辞职。

  为严肃组织人事纪律,严格遵循“凡进必考、无一例外”的原则,严禁违规进人现象,一是严格落实编制管理规定。坚持以编制为龙头,落实好编制使用核准制度,各地各部门进人前必须向机构编制部门申报核准使用编制,严禁超编进人。二是坚持实行编制实名制管理。进一步完善机构编制政务公开制度,做到定编到人,接受干部和群众的监督。三是进一步完善公开招考(招聘)制度。除按照有关规定接收军转安置人员外,机关事业单位录(聘)用正式工作人员,严格按照公开招考(招聘)的规定程序,实行“凡进必考”,做到公开、公平、公正地选拔人才。

  (六)关于基础工作不规范问题的整改情况。主要反映干部档案材料缺失,任免审批信息填写不完整、涂改等问题。一是严格规范《干部任免审批表》填写标准,切实增强干部基础信息资料的准确性,做到客观反映干部基本情况、经历及职务变动情况,保持干部档案信息的一致性和连贯性。二是认真开展干部人事档案专项审核工作,针对干部档案中信息填写不完整、不准确、材料缺失等问题,专项开展干部人事档案审核工作,对681本干部档案进行了审核。三是修订完善干部人事档案管理制度,对过去制定的干部人事档案管理制度进行认真梳理,结合当前干部人事档案工作出现的新问题、新要求,逐一进行修订,明确了干部档案管理人员职责,完善了干部人事档案收集、鉴别、整理等7个管理制度。四是着力提高组工干部履职能力水平,实施组工干部能力提升计划,切实解决工作程序不规范、工作质量不高的问题。

  三、深化提高
  在巡视整改工作过程中,始终坚持把巡视反馈问题作为一面“镜子”和一剂“良药”,把落实巡视整改作为一次对标、一次洗礼、一次提升。

  一是以整改强化自我检查。在做好巡视整改的前提下,坚持举一反三、主动查找存在的问题。针对查找出来的问题,坚持以落实巡视整改的标准来自纠。

  二是以整改强化自我拓展。通过巡视整改,把“不用”也上升到导向意义来对待和把握,制定了“十用十不用”选人用人标准,切实推进能者上、庸者下、劣者汰,形成良好的用人导向和制度环境。

  三是以整改强化自我约束。“正人先正己”、“打铁还需自身硬”。在超职数配备干部整改中,带头强化自我约束,选拔干部实行“两个预审、一个否决”,超职数动议干部直接否决。

  四是以整改强化自我担当。坚持既要把“好干部”选出来,更要把那些政治上不守规矩、廉洁上不干净、工作上不作为不担当的领导干部坚决调出去的原则,真正让“下”起到对干部队伍的激励作用、鞭策作用。

中共江陵县委组织部
2016年8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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